近日,教育部发布《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旨在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,提升学前教育质量。
《办法》从六个方面对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,包括办园方向、保育与安全、教育过程、环境条件、队伍建设及内部管理。
规范“底线”到高质量发展
自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》以来,全国各地已对近91%的幼儿园实施了实地督导评估,有效促进了办园条件改善和管理水平提升。然而,近年来仍存在部分幼儿园证照不齐全、办园条件不达标、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,亟需通过外部监督加以改进。
@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. 北京广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2912号-20